環保署經統計96年第一季資料顯示,全國已有9個縣市資源回收率突破30%,其中以台南市41.29%為最高,其次依序為台中市38.13%、桃園縣35.79%、台北市35.23%、高雄市34.34%、花蓮縣33.85%、基隆市32.20%、宜蘭縣30.69%及南投縣30.54%,最低為嘉義市,其資源回收率僅14.96%,環保署將納入垃圾強制分類計畫輔導的對象。
環保署表示,該署自86年起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資源回收率自87年3.96%逐步提昇,至93年達20.13%,94年推動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回收率達23.12%,95年起推動第二階段全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更大幅提昇資源回收率至27.72%,顯示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工作,經過執行機關的稽查及民眾的配合,已大幅提昇資源回收率。
值得一提的是桃園縣96年第一季的資源回收率已超越台北、高雄兩直轄市,打破過去直(省)轄市因人力、經費等條件較占優勢,回收率亦較佳的情形。桃園縣近來由於環保局及各鄉鎮市公所人員持續加強垃圾強制分類稽查及勸導工作,已獲得相當大的成效。由此可知,推動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主要在執行的決心及持續的稽查勸導,始得獲致良好成效。
環保署表示,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後,民眾多已養成分類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達到「全分類、零廢棄」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未來除要求各縣市持續進行宣導及稽查工作,尤其加強第一線清潔隊員的勸導。另針對清潔隊資源回收後續再利用流向進行追蹤及調查,以確保妥善進行再利用,避免造成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