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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食用油變柴油,環保署今年將全面回收廢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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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為配合經濟部「綠色城鄉(Green County)應用推廣計畫」,自明年7月起強制添加1﹪生質柴油,環保署將從今年9月起全面推動回收廢食用油,以擴大生質柴油的製油料源,達到落實溫室氣體減量。

環保署表示,廢食用油的回收早在過去即已萌芽,回收後最常見的再利用方式多用來製造肥皂,近年來有鑑於國外生產應用生質柴油已行之有年,在考量能源不敷使用,亟需開發替代能源的情形下,廢食用油轉製生質柴油將是未來的新趨勢,而且也能減少空氣中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兼具改善空氣污染的環保效益。目前已有部分縣市以垃圾車添加生質柴油進行試行。

環保署表示,依據調查資料統計,國內廢食用油每年產量約7至8.5萬公噸,其中百分之72至80是由速食業、食品工廠、餐飲業等事業產生,另家戶、學校及機關團體產生約百分之20至28,而流向包括由個人回收、清除機構回收、餿水業者回收等,作為飼料添加料、製作肥皂、生質柴油等,但也有採併入廚餘、用吸油紙擦拭後丟棄或傾倒水溝等方式處理。

環保署去年與嘉義縣共同辦理「廢食用油回收再利用計畫」,自去年5月1日起至12月底止,嘉義縣環保單位已回收廢食用油送往轉製生質柴油的數量約6.66公噸,約佔該縣廢食用油量的百分之15,其餘則由回收商有償回收。這次環保署在評估嘉義縣「廢食用油回收再利用計畫」的執行成果後,規劃全面推動廢食用油回收再利用,由各部會、縣市政府對所轄的政府機關、學校全面調查廢食用油的數量及流向,並要求回收標售給回收業進行後續再利用,民眾亦可將烹調後或過期的廢食用油交付清潔隊回收,作為生質柴油、飼料、肥皂或硬脂酸等產品之原料。至於產生量較大的事業,可逕行交付回收商回收,環保署亦將要求食品業、速食業等上網申報廢食用油產生量及流向。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初期環保署要求自96年9月開始推動,至明年6月底希望能回收廢食用油約4,600公噸;雖然家戶廢食用油數量不多,但由民眾養成分類的習慣後,也能逐步增加回收具有再利用價值的資源,達到資源永續利用的目的,不僅使廢食用油有了適當的處理,減少環境污染,也提供新的替代能源,解決當前能源供不應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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