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99年空氣品質最清新 台北市等12縣市績優獲肯定

:::
大氣空氣
100-04-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於4月28日頒獎表揚臺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縣市政府環保局99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績效考核結果獲評為特優,另有新北市、嘉義縣、宜蘭縣、彰化縣、台東縣及金門縣6縣市環保局獲評為分組表現優良。

環保署表示,每年針對各縣市政府環保局在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執行績效進行考核,考核項目共有6項指標,包括整體規劃與排放量管理、地方特色與區域管制、行政服務及管制、空氣品質改善、民眾反映及滿意度及行政配合等。並將綜合評比表現優異者評核為特優。另外,依污染源類別分組管制成果表現優異者則評核為分組表現優良。今年獲評為特優者,共有臺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縣市。獲評為分組表現優良者:空品規劃組為新北市、固定污染源管制組為嘉義縣、移動污染源管制組為宜蘭縣、空品淨化區管制組為彰化縣及台東縣、離島管制組為金門縣。

環保署特別強調,在各縣市環保局的努力下,99年全國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PSI>100)所占比例為1.44%,為近幾年來空氣品質最好、改善幅度最大的一年。根據99年全國一般空氣品質統計結果,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PSI>100)比例,較98年之2.87%改善幅度為50%;其中指標污染物PM10由98年0.89%降低至99年0.42%,改善幅度為53%最為明顯,臭氧則由98年1.98%降低至99年1.02%,改善幅度高達48%。在全國七大空品區中,花東及宜蘭歷年不良站日數發生比例皆遠低於其他空品區,空氣品質良好。西部五大空品區,99年度PSI>100比例均較97、98年度明顯改善,其中又以竹苗及中部空品區改善幅度最大。竹苗空品區由98年的0.66%降低至99年度的0.16%,改善幅度高達75%以上;其次為中部空品區由98年度的2.31%降低至99年度的0.85%,改善幅度達63%;而北部空品區由98年度的1.44%降低至99年度的0.61%,改善幅度達58%;雲嘉南空品區由98年度的4.29%降低至99年度的1.86%,改善幅度達57%;高屏空品區由98年度的6.48%降低至99年度4.1%,改善幅度達37%,顯示各空品區在環保機關致力於污染減量下,空氣品質有明顯改善。

環保署表示,雖然99年度空氣品質有大幅改善,但隨著環境負荷持續增加、氣候變遷更加顯著、長程傳輸日漸加劇等不利因素之影響,空氣品質之改善仍需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持續的努力,方能有更進一步的成效,環保署將與地方政府繼續從法規檢討、管制落實等各方面持續合作,期能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以符合民眾期待、維護國民健康。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