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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國際環保交流合作,環署邁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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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於本(95)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台北君悅飯店主辦「2006台灣與中美洲友邦環境部長會議」,計有貝里斯、多明尼加、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等七個友邦環境部會首長及資深官員抵台參與盛會,其中哥斯大黎加環境暨能源部長布雷斯先生、多明尼加環境資源部長布依格先生、瓜地馬拉環境資源部長達利先生、尼加拉瓜環境資源部長賽格拉先生等四個友邦部長均親自出席,各國代表將在本次環境部長會議中集思廣益,加強多邊區域合作來深化雙邊交流,並透過相互之環保技術經驗分享,達到區域互惠共榮的目標,建立起多邊及雙邊的環境保護合作機制,共同為達到永續發展與減緩全球氣候變遷的目標盡力。

環保署同時邀請到兩位長期從事氣候變遷研究政策分析之國際知名專家,包括國際能源總署能源政策部門主管Dr. Robert Dixon、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家委員會副主席Dr. Mohan Munasinghe等兩人專程來台共襄盛舉,提供國際最新的氣候變遷政策方向及技術發展趨勢,為本次會議增色不少,也見證了台灣與中美洲友邦在環境保護合作歷程上的重要里程碑。本次盛會約有100餘位國內外專家齊聚一堂,可謂盛況空前,大家將就永續發展、因應氣候變遷、環境保護管理等雙邊及多邊環保交流合作議題,進行深入且廣泛的討論。

行政院蔡副院長英文在開幕致詞時,歡迎各國貴賓參與本次環境部長會議,並強調中美洲國家長久以來都是台灣最誠摯的友邦,為追求共同利益與合作來作努力;蔡副院長在會中提到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管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議定書已於去(94)年2月16日生效,雖然我國及中美洲國家均尚無明確的減量責任,但為追求永續發展,仍應該持續推動溫室氣體減緩及能力建構相關工作,以達成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兩者雙贏的目標。

蔡副院長表示,行政院已經在9月20日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以實際行動推動立法工作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雖然台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等國際環保公約的締約國,儘管如此,台灣依然會善盡國際社會成員的責任,除了採取國內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行動之外,也願意推動國際合作行動。台灣將持續與中美洲友邦及該區域環境整合機構密切合作,進行必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環境友善技術移轉、資訊交流等類合作計畫。

為加強推動我國國際環保技術交流,擴展我國參與國際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之溫室氣體跨國合作減量機會,環保署早於2000年起即分別在薩爾瓦多、波多黎各及貝里斯等地,邀請中南美洲友邦環境與能源部會官員及專家學者,召開過多場次永續發展論壇及MARKAL模式發展研討會議,並於去(94)年4月在台北主辦「國際能源總署能源技術系統分析計畫(ETSAP)Annex IX國際技術研討會」,均受到國際友邦的肯定與支持。

環保署表示,京都議定書提供公私部門均可參與的「清潔發展機制」,使得全球主要國家均已積極投入中美洲地區的再生能源開發(水力發電、生質柴油、酒精汽油)或植樹造林、森林保育等相關活動,此舉可讓已開發國家在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同時,也協助開發中國家經濟持續發展;因此我國未來除將持續協助中美洲友邦進行溫室氣體減量能力建構工作,妥善發展能源規劃及環保政策外,並將尋求評估我國公私部門可參與中美洲區域清潔發展機制的溫室氣體減量機會,擴大至全面性環保技術交流,分享我國各項污染防制及管理經驗,促進環保外交工作,共同擔負地球村環境保護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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