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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自103年起分二階段調整乾電池回收清理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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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2-12-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穩定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正常運作,並鼓勵業者製造或輸入對環境友善之產品,環保署公告調升部分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針對汞含量低於5ppm之鈕扣型含汞電池產品,提供優惠50%的綠色費率,將自103年1月1日起生效。

經檢討各種乾電池的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的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環保署修正乾電池之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另為鼓勵業者開發綠色生產技術,取代高污染性的乾電池,業者若製造或進口低汞含量之鈕扣型電池(含鈕扣型鹼錳、氧化銀、氧化汞及鈕扣型鋅空氣電池),向環保署申請並經核准後,可適用半價優惠的綠色費率。此外,本次費率修正為降低對乾電池責任業者之衝擊,將分二階段調升徵收費率,第一階段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自104年1月1日起實施。

環保署提醒,責任業者自103年1月1日起,製造或輸入乾電池,應依本次調整後之新費率,申報並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用。若有相關申報或繳費之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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