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業者商品朝環保化設計,提升產品對環境的友善程度,環保署以具多重環保特性要求的「環保標章」產品給予綠色費率優惠。
環保署表示,103年3月1日起公告實施應回收資訊物品的責任物,包含可攜式電腦、機殼、主機板、顯示器、硬式磁碟機、印表機、電源器及鍵盤等商品,若取得國內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使用證明的資訊業者,可享7折的優惠綠色費率(印表機為95折)。此外,新增平板電腦費率,每台課徵新臺幣25.3元;而硬式磁碟機增列外接式硬碟,其費率比照硬式磁碟機;另修正監視器名稱為顯示器,其列管範圍為螢幕對角線尺寸27吋以下之影像輸出裝置(逾27吋者屬電子電器類之電視機範圍),費率維持現行不變。
另外,家電的綠色費率,經實施2年以來,因其他綠色標章規格產品,整體營業量申報比率中已超過55%的商品符合綠色費率優惠資格,部分項目甚至高達80%以上,已達成階段性目標,同時考量到業者因應的緩衝期,做部分項目調整,自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環保標章規格的家電產品仍維持一般費率的7折優惠(電視機為9折),具有其他綠色標章規格的產品優惠折數調整為一般費率的9折(電視機為一般費率);自105年1月1日起,綠色費率只對具有環保標章規格的產品給予一般費率的85折優惠(電視機為9折),以符合現行執行實務,並維持電子電器類物品回收工作的正常運作。
為協助業者瞭解家電和資訊責任業者適用綠色費率及環保標章法規,並提高業者申報繳費的正確性,該署訂於104年3月18日(三)舉辦「電子電器暨資訊物品責任業者適用綠色費率暨環保標章法規說明會」;欲線上報名請至「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網站(網址:http://recycle1.epa.gov.tw/sys/business/)或電洽環保署回收基管會 02-23705888轉分機3419、3420物品類輔導人員。本次說明會除將介紹現行回收制度、責任業者相關法規外,同時針對環保標章申請、修正內容及營業量申報系統操作等實務,也有詳盡案例解說及操作說明。
環保署呼籲,公告應回收責任物的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首次製造或輸入責任物起2個月內,依其責任物項目,分別向該署申請登記,並在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15日內,向該署申報前2個月的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如有任何問題,除可參考營業量申報網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資源回收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查詢或洽環保署諮詢電話(02)2370-5888容器類轉分機3414、3416、3417、3418;物品類轉分機3419、3420。
附加檔案:
1、說明會時間地點議程資訊
2、103年10月28日環署基字第1030089725號公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