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於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接獲交通部航政司電話通知,表示有沙烏地阿拉伯籍二萬六千多噸級化學輪於中午約十二時三十三分左右,於進港途中,因外海風浪過大,致船艉擱淺於高雄港外海0‧一九海浬處沙灘,該船艏已下雙錨固定,尚無污染情形。本署立即電詢高雄港務局、海巡署第五海巡隊及高雄市環保局了解情形,並啟動應變機制,該船已於今(二十九)日上午五時三十五分左右安全拖離擱淺區。
對於該船上的存油及所載貨物,環保署經查證結果該輪仍有一、一七七‧五噸燃油及九十一噸柴油,船上載運化學物質甲醇二萬二、一五二噸、乙二醇(MEG)約四、六九三噸、甘油(CIE)四、0四六噸,由上一港口新加坡開往高雄港預定卸貨八千餘噸。由於船上存油甚多且所載運的物質具易燃性及危害性(甲醇的魚毒性為一、七00ppm/九十六hr/棕色蝦/半數致死濃度/鹹水、乙二醇的魚毒性為大於一00ppm/四十八hr/蝦子/半數致死濃度/鹹水、甘油的魚毒性為大於五、000ppm/二十四hr/金魚/半數致死劑量/淡水),萬一發生意外,對海洋環境將造成嚴重的影響。
環保署接獲通知後,立即啟動重大海洋污染事件應變機制,並請交通部、海巡署、農委會、高雄市政府、高雄港務局立即備妥應變器材及人員,並請海巡署立即於現場監控及警戒,防止污染發生。因事件位處於港區範圍,該署並要求港務局成立現場應變中心隨時掌握狀況,以便應變。
環保署表示,法拉比輪自七月二十四日擱淺後,各單位即進駐現場應變中心,嚴密戒備。後該輪雖分別在七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清晨漲潮時候,動用大型拖船三度進行拖救,惟因載滿三萬噸化學品貨物,船身在西子灣畔砂灘坐底,三度拖救均告失敗。經高雄港務局及代理該輪的光華船務公司、船東代表及船東互保協會代理的中華海事公司研議,擬調派化學船接駁卸運法拉比輪船上的化學品,減少船身負荷,以利船體浮揚拖離。惟因此為本國第一次海上船對船卸除化學品作業,潛在危險性極高,該署特別要求現場應變中心務必召集各單位審查船方所提之應變方案,並於高度戒備下執行。卸貨作業因考慮擱淺地水深有限,採用批次接駁,分別於七月二十七日晚上至七月二十八日凌晨進行第一階段卸貨,將八、0六0噸甲醇駁至泰巴輪(Tai Bah)化學船;第二階段卸貨於七月二十八日下午開始卸貨,駁送二千噸甲醇至GOLDEN YASAKA化學輪,於晚間九時許完成卸貨。在法拉比輪卸貨的過程中,海巡署、高雄港務局均出動人、船在現場嚴密監控,環保署、高港局及高雄市環保局亦派員在船上監控,各相關單位器材備妥,隨時準備應變。
法拉比輪在經過二階段卸貨後,船身上升,並於七月二十九日凌晨二時開始拖帶,於五時三十五分安全拖離擱淺區,於六時四十分恢復動力航向一港口錨泊區,於七時二十分完成錨泊。
環保署說,在法拉比輪擱淺過程中,為防範該輪可能造成的危害,重大海洋污染應變小組各成員均能依「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的分工及標準作業程序,動員人船,全程警戒監控,使得任務順利圓滿完成,化解一場可能的海洋生態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