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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臭氧層降低你我的紫外線傷害-環保署舉辦蒙特婁議定書20週年慶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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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6-09-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紫外線(簡稱UV)不僅讓愛美的女性時時需要美白,曝曬過量還會導致曬傷、皮膚癌及白內障等健康問題。紫外線因波長不同分為UV-A(波長在315至400 nm之間)、UV-B(波長為280至315 nm)及UV-C(波長為200至280 nm)三種。其中,UV-A到達地表的輻射量可達98.9%,會穿透玻璃進入室內或車內,雖不致引起急劇的傷害,長久曝曬下還是會導致皮膚老化、皺紋及白內障。UV-B比UV-A的傷害性強,雖然到達地表的輻射量僅1.1%,但對人體與生物的傷害最為顯著,不僅會引起皮膚曬黑與曬傷,且較容易誘發皮膚癌、引發眼球傷害與免疫系統的疾病、降低植物的生長及危害動物的健康等。因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各地架設UV-B監測點,建立長期的紫外線監測資料,並提供每日預報,讓民眾能事先防護,達到預警作用。而UV-C是傷害性最強的紫外線,具有致命性,但因UV-C會被大氣層過濾掉,使其到達地球表面的輻射量幾乎為零,並不會影響地球的生物。

由於大氣中的臭氧層(Ozone Layer)能夠吸收太陽光中大部分的紫外線,避免人類健康與地球生態受到傷害,成為紫外線防護的天然屏障。但隨著人類活動釋放至大氣中的氟氯碳化物則破壞了臭氧層。1985年科學家發現南極上空的臭氧層破洞,世界各國因此於1987年簽署蒙特婁議定書,攜手管制這些破壞臭氧層的物質。我國雖面臨無法簽署蒙特婁議定書的困境,但為善盡保護臭氧層的責任,自始至終比照先進國家的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時程,以視同締約國的態度自我要求。在政府部門、技術研發單位的通力合作及國內產業全力配合下,順利達成議定書各階段減量目標,並受到歐盟及多數先進國家所認同,我國產業發展亦不致於遭受國際貿易制裁與影響。

在蒙特婁議定書的運作下,大氣層中破壞臭氧層物質的濃度已經有降低的趨勢。若世界各國持續遵守議定書管制規範,南極臭氧洞可望在2060~2075年恢復原來的水準,我們遭受紫外線的威脅也將逐漸降低哦!

今年適逢蒙特婁議定書簽署20週年,對臭氧層保護而言,這是一個新的里程碑;對台灣而言,亦展現了我國一直以來努力不懈的精神與成果,實具重大意義。今年的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大會特別選定於「國際臭氧層保護日-9月16日」召開,再次齊聚加拿大共同慶祝這個意義非凡的時刻,並商討破壞臭氧層物質的生產與使用在逐步被削減後未來將面對的挑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響應國際間的慶祝活動,擇於9月10-11日假台大第二學生活動中心舉辦「蒙特婁議定書簽署20週年慶祝活動」,邀請長久以來參與我國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極具貢獻之各界專業人士蒞臨指教。本次活動安排多場專題演講、座談/講習,涵蓋臭氧層觀測、產業發展、技術提昇及因應策略等議題。歡迎產官學各界及有興趣的民眾共襄盛舉,深入了解臭氧層保護、紫外線防護與我們生活的關係。現場也將展示大氣層保護兒童繪畫比賽特優作品、國內外保護臭氧層海報,並安排美國前副總統高爾「不願面對的真相」紀錄片電影欣賞。詳細活動內容請見環保署臭氧層保護在台灣網頁(http:// www.saveoursky.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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