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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台南市一心加油站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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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基會 ]

環保署於95年10月18日公告台南市一心加油站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是繼台南縣嘉南加油站後,第二個加油站整治場址。環保署表示,後續將嚴格要求污染行為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進行相關污染調查與整治工作,且該場址土地也將被禁止處分登記,所有權不能移轉。

一心加油站係環保署辦理「全國十年以上加油站及大型儲槽潛在污染源調查計畫」查證確認污染事實,台南市政府隨即要求限期改善,環保署於改善期限屆滿後,協助台南市政府再次進場查證,結果發現土壤與地下水中仍存在相關油品污染,土壤中測得污染物包括苯(297mg/kg)、乙苯(351mg/kg)、甲苯(669mg/kg)、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0,442mg/kg)、二甲苯(1081mg/kg),地下水中測得污染物包括苯(24.8mg/L)、甲苯(14.1mg/L)、萘(0.422 mg/L)、1,2-二氯乙烷(0.871 mg/L)、總酚(1.19 mg/L),皆達到第二類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其中地下水中苯濃度仍高達污染管制標準近500倍,顯見改善成效不彰,台南市政府遂於本(95)年6月8日公告該站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依法提報環保署,由環保署於95年10月18日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環保署表示,該站為進行後續調查及整治工作,目前已停止營運,除將地下油槽及管線中之油品抽空,阻斷污染洩漏來源外,並築起圍籬以防止民眾進入。據了解,附近居民並無飲用或使用地下水情形,台南市政府仍於8月23日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予以管制或限制土地使用與人為活動,以保障民眾健康。後續台南市政府將要求業者提出更為詳細之土壤、地下水調查評估計畫,並於調查評估結果核定後,要求業者提出整治計畫並續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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