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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舉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的冷卻水塔、抽排風機、空調系統 低頻噪音,檢測結果22%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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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9-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自7月1日對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的冷卻水塔、抽排風機、空調系統等設施所執行的低頻噪音稽查,截至7月底全國共檢測215件,其中一般噪音檢測不合格12件,占6%,而低頻噪音檢測不合格47件,則占22%,兩者合計達28%,低頻噪音不合格率較一般噪音高近4倍。這不合格業者若複檢仍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將被處罰新台幣3,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金額,甚至遭到停業或停止使用之處分。

環保署指出,每年噪音陳情案件約3萬餘件,其中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噪音陳情案件數高達1/3,檢測不合格率約6%,而地方環保局受理此類陳情案件時,往往因場所主要音源來自冷卻水塔、空調系統、抽排風機等設施所產生的低頻噪音,所測得的噪音量雖符合現行管制值,然陳情人卻仍舊感覺十分嘈雜,對處理的結果不滿意,致造成一再陳情的情形,為改善此情形,環保署特將低頻噪音納入管制。

環保署表示,本次低頻噪音稽查件數,大部分集中於台北市,台北市低頻檢測不合格率為13%較各縣市平均檢測不合率(22%)為低,顯示在低頻噪音管制標準實施前,本署於都會區進行低頻噪音防制技術諮詢及輔導已見成效,未來將繼續採取加強稽查取締與輔導改善並重,以促使業者改善低頻噪音源。

環保署說明,若以檢測對象分析,營業娛樂場所不合格率高居第一,共27件,占57.4%,其他依序為冷卻水塔9件,占19.1%,空調系統(冷氣機)8件,占17.1%,餘為抽排風機3件,占6.4%。而低頻噪音檢測不合格平均測值約44.7分貝,相當接近第2、3類日間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40分貝),顯示檢測不合格的營業場所大部分是低頻噪音設施隔音防振墊片未安裝或安裝不恰當,或設施老舊需進行維護。

環保署呼籲所有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業者,應即進行低頻噪音設施的檢查或汰舊換新,以免經檢測及複檢不合格而受罰。民眾如受低頻噪音影響,亦可透過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以維護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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