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署公布污染違規樣態

:::
區域環境管理
103-05-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污染違規知多少?根據環保署統計,最近5年環保稽查合計923萬6千件,告發處分116萬1千件,裁處罰鍰金額達56億4千萬元。民眾違規樣態以違反一般廢棄物及移動污染源的規定最多;以企業為主的違規案件有6萬9千多件,罰鍰金額38億2千萬元,情節重大的,甚至遭處停工、人員被判刑。而多數企業違規是肇因於內部管理不當、便宜行事,環保署籲請企業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才是減少違規機會及經濟損失之王道。

環保署督察發現,違反環評法與水污法的違規樣態有很多是企業管理問題引起的,例如未於規定期限提送改善完成報告、監測報告、環境調查報告或因應對策,未依環評承諾的項目、頻率、地點執行環境監測計畫,未申請取得廢污水排放、貯留或稀釋廢水許可,未依規定檢測、申報或申報不實,未定期檢視校正自動監測系統,遇到異常狀況未報備和立即採緊急應變措施等,企業如能透過內部自主檢視管理,這些違規多可避免。

環保署表示,保護我們的環境,政府機關、企業單位、社會大眾都是互助合作的夥伴。企業加強環保自主管理效能,不僅可使產生的廢污排放符合環保規定,同時可以達到減廢、節能減碳、永續經營的目標,營造環保形象兼顧企業發展。環保署籲請企業一起努力,共同創造經濟發展並改善環境品質。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