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最近於嘉義縣太保市查獲一非法廢棄物堆置場,疑犯作案手法為先將祖產農地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貸款,取得現金後,即將農地大肆進行開挖,將農地上的土石一車車加以販賣牟利,於是農地就變成了一個大坑洞,然後再開始傾倒大批的建築廢棄物,包括混凝土塊、廢木板、廢塑膠、保利龍、房屋裝修所產生的廢棄物等等,甚至還包括有鑄造工廠所產生的廢鑄造砂等,全部用於回填大坑洞上,儼然已經成為一座廢棄物墳場,數量相當可觀,幾可說是破壞國土一魚二吃的標準做法,且抵押給金融機構之土地經過幾番折騰後,早已非昔日芳草而成為一片柔腸寸斷的貧脊土地,後續又須一番清理整治才可望恢復昔日農地風光,徒耗費金錢人力。
環保署表示,中南部偏遠純樸開發度低的地方,已有不法業者動起歪腦筋拿現成土地來當成謀取不當利益的新目標,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平時多關心住家周遭環境是不是有奇怪的人、車進出,是不是有土地被開挖回填廢棄物的情形,如果發現可疑,請隨時向環保及有關單位報案,說不定就因為這小小動作而阻止一場土地浩劫發生。
環保署強調,為防杜非法從事不法之廢棄物清理工作,已在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規定中明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除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外,另外得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罰金,而且還要命令地主限期清除掩埋的廢棄物。環保署也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全國環保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署網址:http://www.epa.gov.tw),並提供照片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將有機會獲得5千元至20萬元的檢舉獎金,希望全體國民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