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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七縣市通過書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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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所推動,以標榜促進物質循環再利用、產業生態化及提昇環保科技,眾所囑目的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經過跨部會指導委員會兩天密集審查後,參予甄選的七個縣市政府,皆已通過書面審查。環保署將自下週起逐場進行現勘,在完成綜合審查作業後,預定一月下旬可評選決定園區優先辦理區位。

環保署推動的環保科技園區計畫,因為提供地方政府多項補助,且對入區廠商提供多項優惠獎助措施,所以環保署去(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告甄選後,即有許多地方政府表示高度興趣。至去(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截止收件日為止,共計有七縣市提出設置計畫書申請,分別為南區: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及高雄縣,及北區:花蓮縣、基隆市及新竹縣;中區未有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依照本計畫指導委員會所訂評選規則,評選作業採三階段方式進行,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合格後進入第二階段現勘作業,由委員實地至縣市設置計畫預定區位進行現場勘查,最後再進行綜合評審,決定優先設置區位。

書面審查作業共計七場,分別在昨天及今天進行,昨天(一月六日)四場審查南區四縣市,今天(一月七日)三場審查北區三縣市。參予評選的七縣市,則依照抽籤結果,分場進行簡報並由審查委員進行詢答。

由於本計畫提供多項利多,有助於促進地方經濟繁榮,且原則於北中南各擇一區位設置,故競爭十分激烈,許多縣市由縣市長親自出馬,率領市府團隊出席書面審查會議簡報,包括高雄縣長楊秋興、台南縣長蘇煥智、台南市長許添財及基隆市長許財利等,花蓮縣亦由副縣長張旭初領隊,至高雄市,因市長出國,由環保局長張豐藤代表,新竹縣亦由環保局長巫健次領隊,出席審查會。

經過兩天書面審查結果,提出計畫的七縣市,均順利通過書面審查,也就是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以上給予及格分數(七十分),取得第二階段現勘資格。

本週書面審查後,環保署所組成跨部會指導委員會的委員,將自下週開始密集到個各縣市進行現勘作業,預計一週內完成,並預定在元月下旬可完成綜合審查,決定北區及南區園區設置區位。獲選的縣市政府,即可展開招商作業,同時進行園區硬體規劃及建設,如果一切順利,我國第一座標榜生態化的環保科技園區,將可於今(九十二)年底順利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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