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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Amorgos)」擱淺漏油事件後續辦理情形(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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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九十年二月二十八日緊急應變小組提供

今(二十八)天是二二八事件五十四週年紀念日,墾丁油污事件應變小組由行政院環保署副署長林達雄坐鎮,持續進行岸邊廢棄物清除及船體監控事宜;至於船公司方面,仍未依限(二月二十七日)提送完整的中文清理計畫書(海面及沿岸污染部分)及執行船艙剩餘燃油的移除工作,屏東縣環保局已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四十九條規定,按日處以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罰單日期自三月一日起算。

雖然行政院研考會公布墾丁油污事件懲處名單,但是位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的緊急應變中心成員並未受絲毫影響,仍然持續進行陸上及海上的監控作業,並督導船公司進行油污貯存桶、廢棄物及浮木的清除工作。今天船公司共投入328人進行清除工作,總計清除受污染浮木105立方公尺,自岸邊移除油污貯存桶35桶,並將二車合計160桶的油污於明日(三月一日)送往中油公司處理。

有關船公司未依限期提送計畫書及執行船艙剩餘燃油的移除工作,屏東縣政府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部分,依法國定假日及星期例假日不得處罰,因今天適逢二二八紀念日,所以罰單日期將自三月一日起算,每日處以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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