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苗栗縣河川水質,環保署於97年度與苗栗縣環保局及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聯手鎖定中港溪、後龍溪、西湖溪、苑裡溪及大安溪沿岸砂石場、造紙及印染事業單位共77家進行全面稽查。統計自97年1至7月底止,共有22家業者遭環保署告發,4家移函送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環保署表示,為了維護苗栗地區多條河川水體的正常使用,特別訂定本專案計畫,加強稽查事業廢棄物任意棄置河川,與防止事業機構偷排廢水行為。由該署掌握業者違反環保法令的樣態分析來看,在水污染方面主要是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及繞流排放等違規事項,其中1家事業被處罰款達新台幣48萬元,而在廢棄物清理方面,則是以非法處理掩埋廢棄物及未記錄廢棄物清理流向與簽訂清理契約為主。至於查獲非法處理冶煉廢爐渣、清洗毒性化學物質廢空桶與掩埋廢棄物的4家業者,則已依法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中。
環保署籲請民眾多利用環保署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單位一定立即派員取締,運用公權力遏阻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