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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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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2-06-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修正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條文,將天氣預報最高溫度超過30℃、停車時正值下雨、計程車排班候客、車上有乘客及行動不便者上下車等列為排除管制對象,以使該法規能有效實施,又不致影響民眾健康。

環保署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101年6月1日正式實施前後,各界對排除條件之規定意見甚多,經考量各方意見,並參考國際相關法令、我國氣候與民情,該署決定修正該辦法第4條。除放寬排班候客計程車不受前3輛之限定外,並考量幼童、遊覽車或大客車乘客之安全,放寬車上有乘客即排除管制,另增列天氣預報最高溫度超過30℃、停車時正值下雨、正有人(不包含司機)上車或下車時之車輛,及依實際情況必須怠速之車輛:包括因實施道路救援、以引擎動力裝卸貨物或濾煙器手動再生須怠速運轉及因機械故障無法阻止引擎怠速之車輛及執行法令規定檢驗測試時須怠速惰轉之車輛。

環保署強調,最高溫度超過30℃係以中央氣象局於前日下午5時以後或當日天氣預報中任1次停車所在直轄市、縣(市)最高溫度為準,除氣象局網站、電視新聞、廣播、報紙等提供天氣預報資訊外,智慧型手機可安裝天氣應用程式取得溫度資訊。除此之外,環保署也協調中央氣象局同意於天氣查詢專線166(國語)、167(閩南語及客語)建置語音查詢選項『9』,提供便捷的直轄市、縣(市)溫度預報,供民眾及車輛駕駛隨時查詢,作為停車應否熄火的參考。目前該系統已建置完成,中華電信之用戶(含市話及行動電話)自即日起,遠傳及台灣大哥大2家行動電話用戶自7月中旬起,撥通166及167,聽完問候語後撥『9』,即可獲得撥號所在直轄市、縣(市)當地溫度預報值。其他電信業者之客戶則於撥『9』後可透過語音選單查得所在縣市溫度預報。

環保署呼籲,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節省油料浪費,也可減少車輛空氣污染,對維護民眾健康有幫助,此次修正條文雖訂定不少排除管制條款,仍希望大家能依實際情況,於停車無須怠速時能配合熄火,盡一己之力落實執行停車熄火,共同做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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