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大台南地區環境守護行動」共同打擊環境犯罪行為,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月6日會同台南縣市環保局再次擴大執行鹽水溪污染源聯合稽查任務。
該署表示,台南地檢署自3月初結合檢、警、行政、環保團體等,宣示環境結盟行動,共同遏止不法業者做出環境破壞之惡行,惟最近仍有不法業者無視環境結盟行動,俟機於鹽水溪偷排廢酸,嚴重污染河川水質,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積極作為,除與環保警察隊成立專案稽查小組埋伏取締外,再次策劃此次聯合稽查行動,展現取締不法業者之決心。
本次聯合稽查對象含括河川遭偷排廢水、工業區、工廠煙囪排放黑煙、廠房逸散、露天燃燒廢棄物及非法棄置廢棄物等,鎖定鹽水溪台南縣市交界附近的電鍍業、金屬表面處理業及陳情案等,共20家事業。當日稽查行動雖未查獲偷排廢酸之業者,惟經現場稽查後除採放流水樣5件送驗外,告發3件違規,分別為繞流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煙囪排放廢氣不透光率達5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廢棄物污染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
該署表示,為減少河川水質污染,未來稽查行動仍將持續不定期辦理,呼籲事業單位妥善維護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不容許偷排偷倒行為;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單位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遏止污染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