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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直(省)轄市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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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自今(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選擇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及台南市等地區,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屆時再決定是否公告回收。執行首(七)月,共回收民眾廢棄的光碟片一千三百多公斤及行動電話約七十公斤,目前清潔隊運作並無不良反應,環保署希望民眾多加配合直接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目前尚未屬環保署公告的回收項目,但為近年方興未艾的科技產品,普及率高、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淘汰的舊品也逐年增加,惟因廢棄光碟片多做為資料收存工具,以及語音娛樂產品,其生命週期較長,不易被輕易拋棄;而行動電話則因產品創新,在體積空間尚有越來越減小趨勢,民眾拋棄時多循維修二手貨系統,或簡單存放家中,目前兩者均未大量出現在一般垃圾廢棄品中,市場上亦未出現大宗廢棄量。

環保署依據研究發現,廢光碟及廢行動電話廢棄的推估數量及實地訪查數量,發現差異頗大,而在七個都市區域擴大試辦執行首月成果,亦初步符合研究預期的狀況。

環保署表示,目前直(省)轄市為配合本次試辦回收工作,皆因地制宜配合發布相關新聞資料,並於垃圾車懸掛紅布條,部分縣市另設置固定宣導看板、透過有線電視、LED電子看板或辦理活動進行宣導。另因目前仍屬試辦階段,且所回收品項體積皆不大,各縣市反應可以一般容器暫時貯存,無需另外製作。環保署亦針對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性質,分別篩選 6家國內合格甲級處理業者供試辦縣市參考,並依實際回收量進行後端實質處理工作。

環保署強調本年十二月底試辦期結束後,將視一般民眾回收拋棄數量,及回收體系運作情形,作為後續資源回收系統規劃的參考。環保署再次呼籲;民眾家中如有廢棄光碟片(CD、VCD、DVD等)和廢棄的行動電話,不要當成一般廢棄物丟於垃圾筒,造成生活環境不當的負荷,可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協助回收,民眾如有任何回收上的問題,亦請與上述各試收的縣市環保局聯繫,或請電0800-085-717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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