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推動限塑政策以來,稽查工作從未停頓,除各縣市環保局持續稽查外,環保署3區環境督察大隊亦有進行抽查。自91年7月1日限塑政策推動以來,截至94年6月30日止,各級環保單位共計稽查820,468場次,平均每家列管對象稽查8次以上,其中有10,023場次違規,皆開立警告單,另有142家遭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的罰款。
環保署表示,限塑政策執行3年以來,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以及連鎖速食店等大型企業的配合度皆良好,且民眾到量販店、超級市場等大賣場購物時,大多已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塑膠袋個數減量皆有八、九成以上,減量效果顯著;但在餐飲業尤其小吃店的部分,確實有塑膠袋不易重複使用、厚度增加浪費資源等問題,環保署表示,將針對此問題進行檢討。
環保署提醒公部門、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以及有提供座位的有店面餐飲業等管制對象,仍應依照規定,不得提供免費購物用塑膠袋,以免受罰。並呼籲民眾減少塑膠袋的使用,以節省資源,減少廢棄物產生,以達資源永續利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