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度補助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等12單位執行垃圾委託民間清運計畫,原來配置於清運區域內的清潔隊員總計約283人,經調配執行資源回收等其他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已有效活化清潔人力,達到資源有效運用的目標。
環保署表示,為協助地方解決垃圾清運、機具、人力不足的現況,及提升垃圾清運效率,創造小而美的政府機關組織,並落實行政院積極推動政府勞務性工作委由民間辦理的政策,該署選定環保機關最為耗用人力的「垃圾清運」工作,訂定「推動委託民間辦理垃圾清運計畫」,在未增加公務人力的前提下,希望委由民間清運公司執行地區性垃圾清運工作,將部分清潔隊員人力調整至垃圾分類回收、廚餘、巨大廢棄家具回收再利用及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等環保工作,以提升環境品質維護成果。
環保署95年度已補助高雄市、台中市、桃園縣新屋鄉、新竹縣尖石鄉、苗栗縣竹南鎮、苗栗縣頭份鎮、台中縣和平鄉、彰化縣彰化市、南投縣草屯鎮、雲林縣土庫鎮、嘉義縣朴子市、民雄鄉等12單位執行垃圾委託民間清運。環保署表示,上述委託清運區域內原配置的清潔人力約有283人、清運車輛約有108部,在垃圾委託民間清運後調整為執行資源回收、清除違規小廣告、街道打掃等工作,有效提升執行績效並維護市容美觀,充分達成活化清潔人力與資源有效運用的目標。
環保署強調,執行垃圾委託民間清運時必須要求受委託民營機關的清運車輛加裝衛星定位車輛追蹤監控器,以利追蹤及監管,同時必須加強民眾的宣導及民意機關的溝通,並隨時掌握垃圾清運過程中收集點便利性、服務態度、車輛清潔等措施,以提高民眾對垃圾清運的滿意度。經統計目前12個執行垃圾委託民間清運單位中,已有高雄市、台中市、苗栗縣竹南鎮、台中縣和平鄉、南投縣草屯鎮、雲林縣土庫鎮、嘉義縣民雄鄉等7個單位完成民意滿意度的調查,平均的滿意度為84%,顯示本項工作已獲得民眾普遍的認同與支持。
環保署表示,補助地方委由民間執行地區性垃圾清運工作,最主要目的在喚起地方體認此項工作可達成活化清潔人力與資源有效運用的優點,進而能自行編列預算繼續執行。經調查目前已有高雄市、台中市、苗栗縣竹南鎮、嘉義縣朴子市、民雄鄉等願意籌編經費繼續執行,以達創造民間參與、有效運用政府人力與提升垃圾清運效率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