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結果統計,97年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所占比例為2.87%,為近5年來最低,顯示97年全國空氣品質有明顯改善。
環保署表示,依據97年全國一般空氣品質統計結果,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PSI>100)比例,已由95年之3.71%及96年之3.67%降低至97年2.87%,與96年相比,改善幅度達22%;其中指標污染物臭氧由96年2.97%降低至97年1.77%最為明顯,改善幅度高達40%。
環保署統計,全國7大空品區中,除了花東、宜蘭近2年均已無不良站日數發生,其餘西部5大空品區,97年度PSI>100比例均較96年度明顯改善,其中又以高屏、中部及竹苗空品區改善幅度最大。高屏空品區由96年度的8.6%降低至97年度的5.9%,為自民國83年高屏監測站設置以來PSI>100比例最低的一年,改善幅度亦達31%;其次為中部空品區由96年度的3.5%降低至97年度的2.5%;竹苗空品區由96年度的1.1%降低至97年度的0.8%,改善幅度亦達27%以上;而北部空品區由96年度的2.0%降低至97年度的1.7%,改善幅度達15%;改善幅度較少者為雲嘉南空品區,由96年度的4.5%降低至97年度的4.4%。
環保署進一步分析說明,透過環保署積極規劃推動之中部、雲嘉南及高高屏空品區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及空品區涵容總量管制計畫、持續徵收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及修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增列氮氧化物優惠費率,提高業者改善之誘因,減少氮氧化物排放、增訂固定污染源VOC行業別管制標準、訂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補助使用液化石油氣作業車用燃料、加嚴移動污染源新車標準等措施之外,國人響應節能減碳進行多項行動措施等影響因素,使97年度全國空氣品質不論在空氣品質不良(PSI>100)比例或污染物平均濃度方面,均較前2年有明顯改善。
環保署表示,為持續推動空氣品質改善工作,除將持續推動已進行之各項策略外,預計民國98年以後陸續訂定固定污染源VOCs行業別管制規範、研擬加嚴之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物周界排放標準、加嚴燃料油硫含量及燃煤鍋爐之硫氧化物排放標準、加嚴新車排氣標準並搭配油品限值管制、持續推動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及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淘換、推動使用電動車、油電混合車、油氣雙燃料車、液化天然氣車等低污染及清潔燃料車輛等,並經由持續督導各縣市環保局落實各類污染源管制、推動消費性商品VOCs管制規範等措施來持續努力空氣品質改善工作。
(本文附各空品區近五年PSI>100百分比比較圖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