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加強對開發單位的輔導,使其熟悉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並切實履行環評承諾,本年度邀請約一千件已通過環評審查的開發單位,分北、中、南、東四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宣導說明會,課程設計著重開發單位應注意事項及案例分析等的實務需求內容,將開發單位常見的疑問及常犯的錯誤整理說明,並提供違法案例及辦理績優的個案,使開發單位充分了解後,能確實執行各項環保措施,以使各開發案對環境衝擊降到最低。
環保署有鑒於執行現地監督時發現相當多的開發單位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及相關規定均不甚了解,甚至將已通過審查的環評書件束之高閣,偶有發生違反法規的情事,且因環評法的罰則高達新臺幣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因此於去(九十二)年邀請全國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開發單位,辦理北、中、南區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法令說明會,於會中清楚說明法規的規定及其權利與義務,以提醒開發單位符合政府法令及規定,獲得開發單位熱烈的迴響。
環境影響評估係於擬定開發計畫時,先就開發行為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程度及範圍,事前加以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藉以公開說明及民眾參與的方式,提出綜合環境管理計畫,進而付諸審核,以作為決定該開發是否值得實施的參考,此制度對環境問題的解決具有積極性及前瞻性。
開發行為經許可後,開發單位是否依據說明書或評估書記載之內容,切實執行,使對各項環境因素之考量,確實成為計畫或規劃的一部份,實為環境影響評估能否發揮預防環境破壞或污染的前提。因此,對於評估後的設計、施工乃至完成運轉之後,針對開發行為建立有系統之監督追蹤制度,隨時發現問題,提出改善建議與措施,可提昇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公信力,健全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預期功能。
環保署目前已分區辦理完成四場次,共有七百餘人參加,各場次開發單位出席情形非常踴躍,並於會中引起業者熱烈的迴響,希望環保署能加強宣導說明及溝通,發揮以輔導代替告發處分的積極精神。參加人員並提出很多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執行面的相關建議,環保署將列入法規修正時的重要參考。
台灣由於在過去數十年追求高經濟成長率,曾創造了國民所得約一萬三千美元的經濟奇蹟,但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資源耗竭與環境負荷,使得生態環境遭受到嚴重的破壞,從民國八十五年的賀伯颱風到今年的敏督利颱風過境所引入的的西南氣流,所造成的重大災情,讓民眾已充分感受到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
環保署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九十二年共計追蹤二百零五件,處份二十件,罰款新台幣六百六十萬,九十三年至七月底止,共追蹤一百一十七件,處份七件,罰款二百一十萬,顯見環評監督宣導說明會,已發揮極大的功效。
環保署強調,處分是最不得已的,希望開發單位充分了解,確實執行各項環保措施,讓各開發案的環境衝擊降到最低,對於刻意不守法的開行為,該署絕對嚴格取締,處罰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