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國內廢乾電池處理廠陸續設置,環保署已著手修訂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及補貼費率,該費率修正草案詳載於該署網頁(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aspx),歡迎各界於95年8月9日前踴躍提供修正意見及建議,以使該費率之修訂內容更臻完備。
環保署指出,近年來因國人的環保意識不斷提昇,資源回收的觀念已逐漸深植人心,使得廢乾電池回收量呈現逐年穩定成長。但因國內並無廢乾電池處理廠,所以目前我國對廢乾電池的處理係採輸出境外處理,而現行的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係適用於輸出境外處理的業者,故為因應國內處理廠陸續設置並申請受補貼機構審理,現階段實有必要對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及補貼費率作一整體性探討。
環保署表示,本次「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及「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費率」的修正,主要涉及廢乾電池製造、輸入業及廢乾電池回收、處理業約1,000家業者的權益,而該費率主要調整的項目包括錳鋅電池、氫氧電池、筒型鹼錳電池、筒型一次鋰電池、筒型二次鋰電池、鎳鎘電池、二次鎳鎘電池、鎳氫電池及二次鎳氫電池等9項,歡迎社會各界踴躍提供意見或建議,讓國內的廢乾電池回收處理更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