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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垃圾變黃金-培訓如何將巨大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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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訓練所 ]

有鑑於國內巨大廢棄物量每年約18萬公噸,平均每日約5百公噸,其中多為木料、塑膠、金屬等可用資源。因此,環保署訓練所首次針對全國地方環境保護機關及台中縣市以北各鄉鎮市區清潔隊員等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於本(94)年6月7日辦理「巨大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講習班」,協助其熟悉巨大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及設廠營運管理,以創造惜福愛物、資源永續利用的社會。

環保署自92年起至96年止,推動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並奉行政院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綠色資源再生利用計畫」,為國內現階段環保重點工作。所以環保署訓練所精心規劃辦理本次訓練,課程內容包括「巨大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政策及措施」及「巨大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並安排「新竹市區域性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處理廠」現場觀摩教學等理論與實務兼具的課程,相信能有效推廣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觀念,提高地方政府籌設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廠意願,進而擴大民間參與,達到資源永續發展與利用。

環保署表示,廢棄物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過去普遍缺乏完善的回收再利用體系,收集後,多以焚化或掩埋方式處理,未能有效利用資源。部分則遭任意棄置,影響環境衛生。初步輔導地方政府籌設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廠後,進而結合有志參與業者。除可產生直接之經濟效益外,亦可達到創造民眾就業機會、市容維護及廢棄物減量等環保效益。預定至民國96年,該署將協助縣市設置25處回收再利用廠,估計每年可創造約3.5億元的效益,減少砍伐10萬棵樹及二氧化碳排放量17萬公噸,對於環境保育及資源永續利用都有很大的貢獻。環保署訓練所特別將本次訓練課程教材資料登錄於環保署環保訓練網頁訓練資料分享區(http://www.epa.gov.tw/b/b0100.asp?Ct_Code=03X0000121X0006046),歡迎有志參與民眾上網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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