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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網路篩選稽查40種行業 中部地區72家業者違規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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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為督促事業妥善處理所產生的廢棄物,今年8月止已完成該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所篩選的40種事業別廢棄物流向追蹤稽查專案,在總計稽查了219家的事業及清除、處理與再利用機構中,仍有72家業者違反環保法令規定,不合格率達32.7%。環保署表示,針對違規業者均已請所轄縣市政府依法告發處分,亦將持續進行稽查督察管制工作,以確保事業廢棄物都能妥善處理。

環保署表示,今年已完成執行的40項不同事業別廢棄物流向追蹤稽查專案,多屬列管高污染的事業行業別,包括清除有害廢棄物疑有匿漏報,煉銅業集塵灰、電鍍業電鍍廢液、焚化爐灰渣、廢酸性蝕刻液、酸洗液、每天排放廢水大於500立方公尺的大型畜牧業廢棄物等流向追蹤,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裝置GPS車輛異常申報,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疑匿漏報等,在中部地區共列管完成稽查了219家業者中,仍有72家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其中違規比率較高縣為台中縣21家、苗栗縣16家及彰化縣12家,違規事項主要包括廢棄物流向交代不清,廢棄物貯存未符規定造成環境污染,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情形,及未委託合格代清除處理業清理廢棄物等。因為稽查不合格比率仍相當高,環保署除將持續督導縣環保局加強稽查、督促業者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申報廢棄物貯存、流向外,也將擴大篩選廢棄物申報資料,針對異常對象持續進行督察稽查管制工作。

環保署強調,藉由規範事業必需上網申報廢棄物貯存、清理流向的制度,透過該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以網路篩選分析,再針對有異常資料之對象列管專案稽查的方式,已大幅提高了稽查效能,環保署鄭重的呼籲所有事業及清除處理與再利用等機構,應確實遵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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