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院環保署本(二十)日發布八十九年一月至十二月飲用水水質抽驗檢驗結果,共抽驗自來水水樣一六、○○八件,不合格有二五五件,不合格率為一‧五九%,其中不合格率超過一%之縣市依高低排序分別為金門縣、澎湖縣、高雄市、新竹市,不合格項目以臭度、酚類、氯鹽及氨氮等居多;另供飲用的非自來水水樣共抽驗五七三件,不合格有二五六件,不合格率為四十四‧六八%,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大腸桿菌群及總菌落數。
環保署表示,自來水水質抽驗不合格率較前幾年高出一個多百分點,主要係因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旗山溪遭不法業者偷倒有機溶劑污染事件發生後,造成大高雄地區七、八月份自來水水質不合格率偏高,其中高雄市及高雄縣七月份不合格率均高達二成,惟於八月份已分別降至五‧八八%及一‧五四%,不合格項目以臭度及酚類為主。不合格率提高另一原因為第二階段飲用水水質標準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部分水質標準加嚴,造成部分地區的水質氨氮及離島氯鹽與總溶解固體量超過標準,八十九年十二月份不合格率高達四‧二六%。另自八十九年起增加金門縣及連江縣水質抽驗統計資料,該二地區因抽驗樣本數較少,且金門縣可能因水源況狀不佳或操作不良常造成pH值及自由有效餘氯二項未符合標準。依據不合格項目來判斷,其原因大抵是部分自來水管線可能遭受到污染,或淨水操作程序有瑕疵。環保單位對於檢驗結果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除依法處分外,並均通知供水單位限期改善完成,以有效督促自來水事業單位加強水質的監控及提升淨水處理技術。
環保署表示,供飲用的非自來水水質不合格率偏高原因,主要是因大部分簡易自來水、飲用水井、山泉水等均未經過妥善的處理及消毒,以相同之飲用水水質標準作為判斷依據,不合格率自然偏高。對於未接用自來水地區供飲用的非自來水,除由地方環保機關加強水質查驗外,並加強宣導民眾,已裝設消毒設備之非自來水系統應確實加藥消毒,未裝設消毒設備者,應煮沸後才可以飲用,切勿生飲等,此外,並要求縣(市)政府及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加速進行簡易自來水改善工作。
環保署強調,雖然自來水水質於八十九年七、八月份因高屏溪受不肖業者傾倒廢溶劑污染水源事件,造成大高雄地區民眾用水恐慌,惟八十九年全年台灣地區自來水水質抽驗合格率尚達百分之九十八•四,遠高於非自來水百分之五十五‧三合格率,自來水可以說是最安全的飲用水。為確保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與衛生,環保署除會同經濟部繼續督導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儘速推動大高雄地區自來水後續改善工程計畫外,亦持續要求自來水公司加強淨水處理,以符合第二階段水質標準。另環保署表示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飲用水網站台灣地區飲用水水質抽驗檢驗結果統計資料,網址為:http://www.epa.gov.tw/j/drinkwater/dkstat/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