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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檢聯合查逃漏 罰鍰補稅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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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
111-12-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杜絕業者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及維持繳費公平性,環保署專案加強稽(查)核,針對疑似逃漏業者進行進口報關資料、稅籍資料調查,更聯手檢方將違法者依法告發處分並移送檢調偵辦,加強執法力度更展現打擊不法的決心。

環保署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列管151家登記紙餐具製造及進口業者,清查疑似紙餐具未登記業者123家及違章工廠711家,並追繳12家輸入後未登記或已解散業者短漏費用,而有重大短漏情形者,環保署聯合檢調單位立案查處,第一批移送6家業者,經偵辦及搜索查獲並追繳紙餐具業者逃漏14仟多萬元,除了由環保署依法追繳外,地方環保機關已依法裁處短漏金額13倍罰鍰,並將負責人移送檢調偵辦起訴;短漏開統一發票部分則由稅捐稽徵機關補徵及開罰。

近年因COVID-19疫情導致外帶紙餐具使用量倍增,為防堵相關業者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情形,除了加強稽(查)核頻率,今聯合檢調單位嚴懲不法業者,目前已完成移送第一批,另已規劃移送第二批名單,環檢將持續聯手揪出不法,遏止逃漏歪風,維持繳費之公平性。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製造及輸入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的責任業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按期申報營業(進口)量,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其中一次性的紙餐盒、紙碗盤亦屬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申報、繳費及印製專屬QRcode標誌之應回收物。

若民眾發現不法可透過傳真、書面郵寄或至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現場檢舉,也可以上網檢舉(網址:https://recycle.epa.gov.tw/)及掃描QR code等多元方式提供確切具體證據,經查證屬實可以獲得追繳短漏金額的20%作為獎勵,如任職中或曾任職內部員工之檢舉,更給予高達實收補繳金額的50%作為獎勵。

環保署強調,政府的查核方式會隨著商業型態改變而精進,一旦發現業者有不實申報之具體事證時,即依法移送檢調單位偵查,並將通報稅捐稽徵機關,絕不寬貸,呼籲業者應確實按營業量申報,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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