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95)年度2月6日環保署公告第四批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規格,即日起新裝置即時追蹤GPS之廢棄物清運車輛應符合第四批公告規定。第四批公告與前公告之差異在於,審驗作業由20個工作天縮短至10個工作天,及增設條碼讀取器。未來將以條碼讀取器搭配GPS來追蹤事業廢棄物由事業至處理的整體流向,防止清運車輛「應到未到」處理場或任意棄置污染環境之情事發生。
環保署為加強管制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建立電子化申報管制系統,目前列管基線資料的事業已超過44,000家;應以網路申報的事業則為17,480家,其中已上網申報的事業有16,632家,申報率達95%。該署並自90年起運用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即時監控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至今已公告甲級廢棄物清除、清理機構,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灰渣等約1,300輛廢棄物清運車輛應裝設GPS。
環保署表示,第四批公告GPS即時追蹤系統的規格中,將條碼讀取器與GPS結合為廢棄物清運車輛的標準配備,同時三聯單也將加印二組條碼。裝有合格GPS的廢棄物清運車輛,當收受事業所產出的廢棄物時,由司機使用隨車GPS條碼讀取器讀取廢棄物申報聯單上的第一組條碼,GPS會將所讀取聯單資料及車輛當時之位置軌跡透過GPRS數位通訊立即送回環保署資料庫;當裝置GPS的廢棄物清運車輛到達處理廠時,也同樣由司機讀取第二組印於處理機構位置的條碼,可立即傳回處理廠址UTM座標位置、到達時間及車行軌跡。環保署說,條碼讀取的資料為即時性資料,該署可由系統自動對應每一聯單的流向軌跡及停頓點,並與條碼讀取資訊的時間及合理性進行比對勾稽。清運業者也能訊速查詢條碼及軌跡資料,確認司機是否準時到達清運地點並將廢棄物確實送至處理廠。環保署未來也將開放事業機構上網查詢其委託清運車輛的去向,使事業機構更加便利地掌握廢棄物清理流程,及選擇合法優良的清除機構。
目前條碼的應用已普及於日常生活中,當初條碼的發展是為了要解決算帳速度太慢的問題,並減少人為的疏失,主要的用途是以商業為主,該署將其效能運用於事業廢棄物流向管制,並結合已成熟之電子化申報管制系統,以促使事業機構及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除處理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