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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辦理「天然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動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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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訓練所 ]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為避免天然災害發生時,無所適從,不知所措,且能於天然災害發生同時,即時啟動緊急應變動員機制,迅速而有效的展開防救工作,以減低災害損失,迅速完成災後環境復原工作,環保署訓練所訂於94年5月上旬分別在北區、南區、中區各開辦一期「天然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動員講習班」,每期約100人。訓練對象為各級環保機關業務相關人員與鄉、鎮、市之清潔隊員。講習時間與地點分別為北區於94年5月2日在環保署訓練所辦理;南區及中區則分別於5月4日、9日假成功大學國際會議廳第2演講廳、東海大學省政大樓地下1樓大會議室辦理。課程內容包含災害防救法、天然災害防救緊急應變概論、環保單位緊急應變作業、天然災害災後環境清理作業、災後環境消毒作業及天然災害後飲用水之抽驗管制作業等訓練。

環保署有鑑於颱風季節期間,颱風或豪雨等天然災害常造成對人民生命及財產損害,且災後環境髒亂,飲用水可能受到污染,為避免病媒及病菌滋生危害人民健康,因此,對災後環境污染之地區,必須立即發動全民實施環境清潔(包括公共場所、水溝、垃圾堆、居家環境之廢棄物、污泥之清理及督促管理單位清理公廁等);清潔隊員針對環境衛生較差地區,立即實施環境消毒噴藥工作,環保單位執行飲用水之抽驗管制及嚴重污染區之污染防治與復舊工作,以減輕災害損失,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維護國民健康。辦理天然災害後防救訓練,旨在環保機關相關業務人員於天然災害後,透過此應變體系使橫向溝通與縱向聯繫通報暢通,更能緊急應變,迅速完成災後環境復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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