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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積極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相關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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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為解決長期存在於加油站的油氣污染問題,行政院環保署從民國八十二年起即持續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政策,先以部分補助方式,鼓勵自行裝設油氣回收設備之加油站,全國二千一百三十座加油站中,已有一千三百六十一座加油站接受環保署補助設置該設備,設置率達百分之六十四,為實際了解加油站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情形,環保署九十年度乃針對加油站進行實地檢測,包括:加油站周界污染物濃度值及加油站容易產生逸散的地方,以了解加油站的污染物特性,由其檢測結果發現,裝設油氣回收設備的加油站,其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明顯降低,以汽車加油時為例,裝設油氣回收設備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平均檢測濃度為250ppm,而未裝設者則高達7500ppm,另以周界檢測結果推估加油站周圍居民的致癌風險發現,其結果比一般民眾可接受的程度高,因此,為保障民眾及加油員工健康,環保署將積極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相關管制措施。

環保署表示,台灣地區每年由加油站逸散出來的揮發性有機物質(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超過三萬公噸,占各行業總排放量的百分之六以上,主要空氣污染物成份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及其他碳氫化合物。因油氣成份中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會與大氣中氮氧化物產生光化學反應,形成臭氧污染,目前臭氧已成為台灣地區空氣品質不良的主要污染物之一,顯示臭氧問題已成為空氣品質改善工作的最優先議題。環保署強調;要改善臭氧污染,減少加油站油氣揮發污染,為當務之急。

環保署為積極推動油氣回收政策,九十年度乃針對國內三百五十座加油站進行實地檢測,檢測地點包括:加油站周界(站亭外)及加油站容易造成洩漏的地方,檢測項目包含:整體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濃度、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及甲基第三丁基醚等,加油站周界排放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因受外界交通、氣象及地形的影響甚大,但由其中一百座加油站的周界檢測結果發現,加油站周界依然檢測出各項污染物,其中以甲基第三丁基醚的濃度最高,平均濃度為每立方公尺50.49微克。如果在加油站站內容易造成油氣洩漏的地方量測,如汽車加油時,有裝設油氣回收設備的加油站整體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濃度為250ppm,而未裝設者則高達7500ppm,相差三十倍,而機車加油時,裝設油氣回收設備的加油站其檢測濃度為700ppm,而未裝設者為2800ppm,顯示加油站裝設油氣回收設備後,確實可以降低油氣污染。

環保署表示,一般可接受的平均致癌風險為百萬分之一以下,而由加油站周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檢測結果,推估加油站附近居民的平均致癌風險,其中以苯而言,其平均致癌風險為百萬分之33.4,高出33.4倍,而甲基第三丁基醚在腎臟方面的致癌風險為百萬分之5.86,而對生殖系統的致癌風險為百萬分之28.4,均高於一般可接受的致癌風險高,由此可知,加油站的油氣污染管制已刻不容緩。

環保署強調,加油站裝設油槍油氣回收設備,確實能保障民眾的健康及改善空氣品質,該署將持續推動油氣回收政策,並繼續與加油站業者溝通、協調,鼓勵加油站業者加裝油氣回收設備,並訂定合理管制標準,降低加油站油氣污染,共同維護整體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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