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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執行台南地區陸空聯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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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上(11)月22日第三次會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大隊第七隊、台南縣及台南市環保局共同執行台南地區污染源陸空聯合稽查任務,藉由空中觀測之污染源立即拍照、衛星定位並通報地面稽查人員前往稽查,以遏止污染事件之擴大,巡查對象除工廠煙囪排放黑(白)煙、廠房逸散或露天燃燒所造成空氣污染行為外,並期能查獲工廠偷排廢水及非法棄置廢棄物的不法業者。

環保署表示,陸空聯合稽查目的主要係以空中巡查方式彌補地面稽查死角,並迅速至污染源現場,採取妥適管制措施,避免污染事件之擴大。本次陸空聯合稽查結合雲嘉南空氣品質管制區行動計畫,稽查範圍以台南縣、市地區事業單位及高速公路沿途農田為主,稽查時發現3處可疑污染源,經統計本(94)年度陸空聯合稽查共發現12件污染源,其中空氣污染行為4件,水污染行為2件,廢棄物污染行為6件,經現場稽查後共告發6件。

環保署強調民眾要求生活環境品質愈來愈高,雖然執行陸空聯合稽查勤務需動用較多環保人力,惟為取締污染源稽查死角,未來仍將持續進行,另空中勤務總隊勤務大隊第七隊於平常例行飛航勤務時,如發現有重大污染源亦會通報環保單位前往稽查取締。因此,再次呼籲事業單位加強各項污染防治設施之操作及維護,以防患污染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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