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糧署在彰化地區發現的12筆食米污染農地,經行政院環保署查證,其中11筆農地為環保署91年農地污染調查所調查出之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另1筆為非污染農地,12筆農地只有和美鎮大嘉段497地號為鎘污染之土壤控制場址,其餘10筆為鉻、銅、鎳、鋅其中一項或多項之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不論前開控制場址為何種污染物,經環保機關進行污染改善後,皆已降至農地土壤監測基準以下。
依照環保署前在彰化縣和美鎮所作之土壤及稻米鎘污染相關性調查,發現土壤污染和鎘米之產生關係複雜,有些農地土壤檢測鎘濃度無異常但仍產生鎘米,依目前所掌握資料推論,應和土壤pH值、土壤組成質地、有機質含量、含水量等因素相關,亦不排除改善完成後之農地仍受到持續之灌溉水污染所致。
環保署表示,該署仍將針對前述12筆農地進行土壤-灌溉渠道及底泥之採樣檢測。並繼續追查污染源,確定稻米污染之原因,以確保民眾健康及生活安全。
後續環保署將協調行政院農委會針對此種稻米污染潛勢高又原因不明之農地輔導農民種植非食用作物,以澈底解決此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