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高雄縣大寮鄉農地土壤遭受重金屬鉻污染,稻米卻已收割且已由糧商收購乙案。針對報導所提已收割的農地,環保署已於四月二十三日舉行記者會公開說明此塊農地檢驗遭受污染之結果,並且於四月二十四日正式函文高雄縣政府進行公告污染農地為控制場址。在該署公布污染農地調查結果後,高雄縣政府隨即於四月二十九日進行後續稻米檢測相關事宜,而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五月二日檢測報告顯示稻米並未檢出重金屬鉻,高雄縣農業局研判認為無礙人體健康,決定不予銷燬,由農民自由販售。
惟為維護國民健康及考量民眾對於污染農地生產作物食用的疑慮,環保署仍於五月二日邀集農委會及衛生署共同召開「農地土壤污染之農作物檢測相關事宜」,會議並決議「針對檢測結果污染物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之農地,若現地種植可供食用之農產品,不待檢測一律銷燬」。
日後環保署將持續對國內農地進行土壤重金屬檢測,一旦重金屬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除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為控制場址,且地上所種植的食用作物將一律銷燬,以完全化解民眾對於已遭受污染農地上未遭受污染作物食用的疑慮。
另環保署最近針對原規劃三一九公頃農地調查計畫以外,針對疑有受污染之虞的農地再進行額外的污染調查,該署及高雄縣農業局乃依據高雄縣環保局於四月九日所送農地座標進行土壤及地上農作物檢測等相關工作。環保署環境檢驗所於五月六日完成檢測,當日隨即將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的農地及地籍套繪資料先行以e-mail及傳真方式送農委會、農委會中部辦公室、高雄縣環保局辦理後續管制相關事宜。而高雄縣農業局業已完成地上作物採集並送交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中。惟其中六筆土地約一點一公頃的稻米業已收割出售,環保署與農委會已促請該縣農業局積極追查該批稻米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