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非德班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7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7次締約國會議(COP17/CMP7)」,我代表團於12月6日下午應邀出席由「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e Association, IETA)」於氣候公約COP17/CMP7舉辦「How to Increase Certainty of the CER Stream for Investors」周邊會議,環保署簡慧貞副處長介紹我國積極參與國際碳市場機制的具體減碳作法及願景,受到國際專業機構出席專家及代表們的熱烈迴響與一致肯定。
該場周邊會議係由IETA國際政策主任Ms. Jenny Peetermans擔任引言與主持人,並邀請Ecosecurities之 Paul Soffe、Alstom副總經理 Helle Juhler-Verdoner、Camco策略發展部門主管 Mile Bess、E.on公司資深顧問Bill Kyte及環保署簡慧貞副處長報告與談,探討未來「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乃至國際碳市場,如何建構更具效率的運作機制,並就2012年後CERs(經認證的減量額度)的效力等議題廣泛進行討論。
環保署表示,我方代表於會中介紹我國為落實呼籲全球減碳的自願減量目標,積極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立法作業,而在環境影響評估機制下,亦規劃研訂相關管理監督規範;同時對於有減量配額責任的排放源或重大環評開發案業者,推廣其優先於國內採取先期或抵換專案執行減量承諾,仍有不足者,則須取得境外減碳額度(例如CERs)作為抵換之用;為此,我國持續逐步建構與國際接軌的碳交易平台,並開立境外碳權管理帳戶,以與氣候公約及附件一國家的碳權管理機制接軌;另,持續為未來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施行後,積極參與全球碳市場,藉由分期推動促使企業累積減碳量能,兼顧強化國際產業競爭力,也為未來政府若推展總量管制、核配減碳額度及抵換交易等工作預作準備,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
在場與會專家們表示,雖然目前氣候協商陷入僵局,但多數國家認同且願意持續發展市場機制,共同致力解決減碳問題。就投資者而言,CDM發展動向不明,是目前碳市場產生觀望氛圍的普遍因素,而對於受總量管制的業者而言,除了計畫投資的不確定性外,另一因素係因政策面規範未定,因為業者面對有減碳責任時,政府須有明確減碳機制及抵換原則,方能引領產業儘早進行各項成本有效性的減碳投資。因此,與會專家們也呼籲全球碳市場發展應朝思考減碳需求面及如何擴大國際參與等問題,建立長期且明確的市場機制,藉由提供合理穩定的碳價(carbon price),降低不確定及進行風險管理,據以增進企業投資減碳計畫的意願,促進綠色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