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飆車行為及改裝機車噪音擾寧,自99年10月1日起,環保署要求各縣市環保局協調轄區警力配合,針對改裝機車或大型重型機車出沒的地點及時段,加強執行機車噪音攔檢稽查,檢測不合格者,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的罰鍰,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
環保署指出,為配合噪音管制法自97年12月1日修正通過,即於98年9月2日新訂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並建置檢舉網頁(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民眾若發現有妨害安寧之虞車輛,可記下車號、車型及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直接上網或經由電話、傳真等方式向轄區環保局提出檢舉,該車輛將被通知到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截至99年8月31日止,民眾檢舉噪音車輛達3,325輛,其中被檢舉車輛以機車為主,達2,619輛,占7成以上,且民眾常反映某些路段有高速騎乘行為,嚴重影響該路段安寧,因此,有必要針對特殊路段及時段之飆車行為加強攔檢取締。
近日媒體反映苗栗地區台三線重型機車擾寧問題,環保署即主動要求苗栗縣環保局加強稽查,以苗栗縣日前執行例假日攔檢高噪音機車為例,苗栗縣環保局協調該縣警察局於99年9月11日起連續6個例假日,針對台3線大型重型機車擾寧問題進行聯合專案稽查,稽查首日為達嚇阻目的約動員70名環保、警察及監理單位人員執行攔檢,共攔查特定重型機車共70輛,現場經篩選後進行噪音檢測計12輛,其中10輛檢測不合格,占83%,除依法告發並由環保局執行後續複驗,成效相當良好,且隨後幾個例假日的攔檢,已無發現高噪音的機車,顯示已達到嚇阻的效果。
環保署表示,檢測不合格者,除處以罰鍰外,且須於指定期限內進行改善後,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測,若仍超過標準,則必須限期改善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因此,環保署呼籲並提醒車主,為了維護寧靜的生活環境,請勿任意改裝機車或有製造噪音妨害安寧之行為,以維護你我環境安寧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