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本日(9月17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針對「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乙案,決議本案開發單位應先與臺東縣政府及相關文化主管機關協商確認文化保存措施後再送專案小組審議。
環保署表示,「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於89年通過環保署審查,並於90年12月10日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之開發許可。因本案已逾三年尚未動工,依原審查結論六及環評法第16條之1規定,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環保署審查,審查未完成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
交通部觀光局於95年9月8日函送「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至環保署審查。該署隨即邀集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組成專案小組於95年11月10日及96年5月11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並要求開發單位針對富山遺址問題,補充具體之文化資產維護計畫。
今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特別加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台東縣文化局列席,針對黃金海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進行審查,有關富山遺址是否會因本開發計畫而受到破壞,一直為各界所關切,環保署也非常慎重處理。經充分討論後,環評委員考量保護富山遺址及兼顧開發業者權益,決議本案開發單位應先與臺東縣政府及相關文化主管機關協商確認文化保存措施後再送專案小組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