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長達6天,為避免期間遇有重大海洋或河川污染發生,環保署特別訂定春節應變計畫,除按同仁返鄉縣市劃分應變責任區外,並規定各級環保機關機關相關業務同仁應提高警覺,保持主管及相關業務同仁手機通訊暢通,並按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處理作業規定,採取緊急應變處理措施。
環保署表示,根據過去經驗春節假期長,雖大部分的工廠已休假,但臺灣近海上仍有一定數量的國際船隻航行,且部分工廠仍照常運作生產,仍有潛在緊急污染事件發生疑慮。為避免偶發需緊急應變處理事件,因聯繫協調處理上的困難及問題,而延誤事件處理時機,環保署特於元月15日邀集各縣市環保局講習及檢討水污染事件應變情形,同時研商完成訂定春節期間海洋及河川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計畫。計畫內容包括緊急應變作業規定、標準作業流程、春節期間各環保局緊急連絡表、橫向協處單位人員連絡電話表、應變器材資源表、春節期間環保署同仁就近協處責任區分工表等內容。
環保署指出,應變的預防工作,希望能有備而無患,並強調各級環保機關的陳情稽查人員,亦有班表處理緊急污染陳情案件,呼籲民眾共同守護環境,如有發現海洋或河川環境異常情事,可以撥電話給當地環保機關或污染陳情專線0800-066666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