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各界對於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管制與翡翠水庫水質保護事宜,環保署表示肯定,該署對於本案會持續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
「北宜高速公路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是在80年間經環保署審查通過,依照當時審查結果,坪林地區係設置交通管理中心及提供快速救護或緊急疏散之車輛專用匝道,嗣後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時,確定為「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允許坪林當地居民之小客車及公務車輛通行。有關坪林行控中心開放為一般交流道,涉及原來環評審查結果的變更,交通部國工局已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環保署審核,目前正由國工局補正資料中,未來還需要轉送環評委員及專家學者確認並提環評委員會討論後,才能做出最後決定。
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目前尚未完工,僅通車至坪林。在此過渡時期,坪林行控中心仍應依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管制內容執行。至於環評部分,環保署表示,北宜高速公路興建期間,該署均依環評法規定進行各項監督工作。目前石碇坪林段管制作業,該署依監督結果,認為與當年審查結果不符,為維護水庫水質,已經依照環評法第29條及第18條規定,限期請交通部國工局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因應對策,並應就行經高速公路與既有台九線對環境造成之影響進行比較說明。環保署將在最短時間內,邀集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進行審查。
環保署說,有關各界對於坪林行控中心管制與翡翠水庫水質的關心與建言,應該予以肯定,環評委員在參與後續相關審查時,也會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