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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平板電腦、外接硬碟及含汞燈納入回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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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2-08-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為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環保署公告平板電腦、外接硬碟、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並自103年3月1日起實施。

資訊產品推陳出新,平板電腦及外接硬碟產品數量遽增,預估102年臺灣平板電腦銷量將達200萬台,外接式硬碟則約40萬個,為因應該類產品廢棄後的回收處理問題,環保署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新增平板電腦及外接硬碟為公告回收項目。另為順應國際加強含汞物質管理及回收的趨勢,本次公告修正也新增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等含汞照明光源為回收項目。

透過本次公告修正,擴大資訊產品及照明光源的回收項目,民眾如果有平板電腦、外接式硬碟、冷陰極燈或感應式螢光燈需要回收,只要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業者,即可讓這些廢棄後的物品進入回收體系再利用,讓資源循環利用。本次修正公告的內容如附件,並詳載於該署環保法規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附件:「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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