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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部分環保團體與立委要求「刪除九十二年焚化爐等相關預算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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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

有關部分環保團體與立委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垃圾焚化爐供過於求,造成部份縣市無垃圾可燒,要求刪除九十二年焚化爐等相關預算等情事,環保署立即做出回應,表示其九十二年度預算案考量目前環境問題解決的迫切性,依行政院核定歲出預算案額度審慎檢討各項計畫優先順序,對於記者會中所提大小型焚化爐興建、焚化灰渣處理、及環保科技園區計劃的推動等,均是目前環保署推動的主要工作,歡迎各界提供意見共同參與,但對於預算的問題,希望各界可以加以支持以順利推展環保工作,避免再度發生垃圾大戰、灰渣無路可去及事業廢棄物流竄的處理問題。

環保署表示;在大小型焚化爐興建議題上,環保署依據「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及「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19座(含民有廠一座)並已進行運轉,並執行第三期垃圾處理計畫,興建衛生掩埋場,使垃圾妥善處理率達94%以上,現依據「垃圾處理方案」重新規劃,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優先,焚化熔融等熱處理為原則,為未來垃圾清除處理執行的依據,以達資源永續再利用的目標,至於環保團體主張刪除九二年預算部分,因涉及部分工程已執行興建中,涉及後續毀約及求償問題,如果一併刪除,現有工程即發生問題,另對於未來有垃圾處理壓力的縣市也將造成深遠的影響。

此外,焚化灰渣資源再生利用廠興建工程係於91.5.31奉行政院核定,環保署已針對底灰篩分及飛灰熔融收集國內歷年研究成果,並於91.5.22成立跨部會「灰渣資源再利用專案小組」,小組中含括工程招標興建、產品規範、行銷推展、環境監測及產品應用等五組,規劃整合整體工作,以利未來資源再利用計畫的推動。本(91)年已完成的二座「焚化底灰篩分廠」的顧問機構遴選作業,將委託顧問機構辦理收集彙整先進國家焚化灰渣再利用技術經驗、分析底灰篩分前後的特性及再製品市場需求、試作驗證資源化再製品流程及可能的替代方案。飛灰再生利用技術中,熔融係目前國際上優先採行的飛灰無害化技術之一,環保署將採多元化方式收集彙整國外各種飛灰再生利用技術,針對各方式比較評估其經濟性、應用性、市場需求性及對環境的影響等。

最後關於「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是參考先進國家生態化工業園區Eco-Industrial-Park及Eco-Town模式,以現有工業區土地為優先考量,引進國外環保設備及耗材製造、資源及能源再利用技術及環保相關技術研發單位等,以整合國內環保技術產業,成為一具競爭力之產業。此類園區,在東南亞地區,我國為首創,但在鄰國日本,已有十幾個成功案例,除可活絡地方經濟發展亦可兼顧生態平衡,決非華而不實,亦非單純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園區。

環保署強調;環境保護隨著國家社會潮流的發展已成為國人重視的焦點,而在民意高漲要求生活品質感受的提高,故環保工作日愈繁重,亟需較多經費預算來支持;我們樂於提供管道與民間團體進行溝通與對話,期望可以在有限的資源及經費下,提出大家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目前如果相關經費遭到刪除,對環保工作的永續推動上,勢必會造成深遠的傷害,也非民眾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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