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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布市售乾電池汞含量抽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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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9-03-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於98年底督導全國環保局於市場抽驗錳鋅乾電池及非鈕扣型鹼錳一次乾電池(以下簡稱指定電池)的汞含量,結果100式樣品中,汞含量均未超過管制標準(5ppm)。相較於94年尚未管制前市售的38式電池中即有4式屬高汞電池,且最高者達1,020 ppm的情形而言,該署推動「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政策已成功導引乾電池走向低汞、低污染的設計,有效減少汞使用量及廢棄量。

環保署表示,隨著電子儀器及消費性電子產品發展,乾電池使用需求日益增加,而乾電池依其製作原理、技術及功能需求不同,市面上之產品種類繁多,部分產品內含可能含有對環境有害重金屬,如未妥善回收處理,於環境中流布可能造成生物體內累積、環境污染並危害人體。為杜絕高汞劣質的黑心電池在市面上流通,該署自95年起推動「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政策,禁止製造、輸入及販賣汞含量超過管制標準的錳鋅及非鈕扣型鹼錳一次乾電池,規定製造、輸入業者應提出產品汞含量低於5ppm檢驗報告,向環保署申請取得「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後始得製造、輸入及販賣,且產品內附屬的電池亦一併納入管制。為了方便消費者於選購時辨識,業者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及確認字號。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政策推動截至99年2月底止,計有215家業者共2,009式指定電池完成確認文件申請,而截至98年底止,全國環保機關共稽查列管對象116,868家次,並針對其中53家違規業者進行告發處分,合格率約99.95%。另為確保市售乾電池的汞含量,各縣市環保機關不定期派員至各製造、輸入及賣場抽樣檢驗,統計95年至97年抽驗市售772式乾電池汞含量結果,其中汞含量超過管制標準者計有30式,而98年抽驗100式樣品則均未超過管制標準;經稽查發現未申請確認文件或未標示之違規產品案例,亦由95年的36件逐漸降低至98年的5件,顯示此政策已成功導引乾電池業者以環境友善化考量進行產品設計及製造。

環保署呼籲,民眾購買乾電池時應選購對環境較為友善的乾電池,選擇有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及確認字號的產品,共同為環保盡一分心力。而廢棄乾電池可送至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店、無線通信器材零售店、攝影器材零售店等設有電池回收筒的集中回收點回收,也可送交資源回收車或垃圾車加掛的電池回收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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