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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定應登記、申報、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之業者營業量駐廠查核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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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依廢棄物清理法應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業者要注意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九十年八月起執行「公告指定應登記、申報、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之業者營業量駐廠查核案計畫」,預計執行至九十年年底,迄九月底止,總共查核三十一家業者,查獲違法短漏申報金額估計達新台幣一億四千多萬元,顯示業者短漏申報的情形相當普遍且嚴重。

環保署自從實施資源回收業務以來,截至目前已公告應回收處理的材質項目計有「廢PET容器(寶特瓶)」、「廢PP容器」、「廢PE容器」、「廢PVC容器」、「廢PS容器(發泡及未發泡)」、「廢鐵容器」、「廢鋁容器」、「廢玻璃容器」、「廢紙容器」、「廢鋁箔包」、「特殊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農藥廢容器」等容器類及「廢乾電池」、「廢機動車輛」、「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等類別,負有回收責任之業者應按期申報其營業量,並依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繳費,環保署再運用此費用補貼下游的回收、處理業者,以達成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然而最近回收業務出現收支失衡的現象,深究其原因,業者惡意短漏申報為主因,尤其以寶特瓶業者最為嚴重,因此寶特瓶回收基金截至目前為止已產生鉅額虧損,為了要遏止虧損繼續擴大,環保署特擬定並實施駐廠查核計畫。

環保署自八月起動員環保相關單位及專業會計師對列管業者全面展開經常性二十四小時查核作業,針對受查業者辦理會計帳務、實際產能與銷售及用水用電等進行營業量查核。自八月起至九月上旬,總計查核寶特瓶容器業十八家,其他容器業二家,電子電器業三家,資訊物品業七家及乾電池業一家,合計三十一家,查獲短漏申報結果如附表,其中短漏報比率超過四成以上者計有容器業國沛公司等十三家(七十六%)、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業琪城公司等六家(七十五%),顯示業者逃漏情形相當嚴重。另對於現場拒絕提出資料供查核的業者宏林/吉(吉吉)/琪城家電/美東/電城等五家除當場予以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且對於屆期拒繳回收清除處理費情節重大違法業者如國沛公司,將處以停工停業處分,以展現環保署鏟除不法業者及維護合法業者權益的決心。

依查核結果分析,業者普遍製作二套以上帳簿供政府有關機關查核,如業者欠缺基本會計作帳所需單據表單、刻意造假原始憑證與生產日月報表、帳簿數據與提供之單據或實際產能落差大,致環保署查核人員需耗費極多時間與人力,方能自產銷平衡計算等帳簿外分析複核查出業者短漏報數量及金額。環保署的指出,近年來經濟不景氣,部份業者削價競爭枉顧並忽視回收清除處理費成本,不只短漏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甚而逃漏應據實繳交之營業稅等稅賦,環保署將移請稅捐機關依法查處;另有一小部分業者企圖使查核人員無法追查竟然涉嫌冒用其他公司行號品牌產銷包裝飲用水容器商品,或是在商品上故意標示虛偽公司名稱或地址,倘經環保署查核確認者,將依環保法規及相關法令予以嚴處。

環保署表示,為保障誠實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之合法業者,維持產業競爭的公平性,對此違法業者,環保署將以堅定的決心繼續執行此週延的駐廠查核計畫,務期將所有違法業者悉數查出且追繳其短漏金額,並將依法嚴懲,決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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