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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場廢水超標98倍污染二仁溪 環保機關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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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督察及環保犯罪查緝
112-11-10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管理署近期以無人機空中督察高雄市內門地區,發現和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旁有連接不明管線,督察人員從地面沿著山谷邊坡巡查,發現該畜牧場於原廢水收集池旁連接大口徑塑膠管,將未經處理的畜牧廢水繞流排出,經督察人員採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超標98倍、化學需氧量超標14倍、懸浮固體超標34倍,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嚴懲。

環境管理署人員於112年8月督察該畜牧場,除發現場內廢水未妥善收集致滲漏到場外,且發現場區後方私接大口徑塑膠管,經督察人員會同業者當場截斷該私接管線,發現未經處理之廢水由該管線排出,繞流排放廢水事證明確,除立即告發,並告知業者斷管不得接回使用。不料業者為了節省廢水處理費用,竟將斷管接回偷排,經督察人員於112年10月再次查獲。本案排放廢水超過排放標準且繞流排放,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1規定告發處分,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環境管理署表示,自112年8月起協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加強查核二仁溪上游的養豬業者,並告知業者內門地區已設置畜牧廢水資源化中心,可納管處理畜牧廢水,以改善二仁溪上游氨氮污染情形,經過中央與地方環保單位聯手強力查核後,部分納管水量偏低的業者,已提高畜牧廢水納管水量。

環境管理署呼籲養豬業者應妥善處理廢水,確勿心存僥倖私接管路繞流偷排,環保機關將持續加強執法,倘查獲違法行為,將依法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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