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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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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3-04-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配合平板電腦及外接式硬碟新增公告為應回收項目,強化環境敏感物質的回收與管控,環保署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類)」。草案已於103年4月8日進行預告程序,並公告於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網站(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歡迎各界提供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環保署表示,敦促業者強化廠內物料自我管理、落實稽核認證作業規範,向為環保署之一貫目標,環保署將採循序漸進方式引導業者漸次達成。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列平板電腦之允收查驗規範、CCTV應具紅外線夜視功能、調整質量平衡為98%~100%,以完善廠庫管理。

環保署指出,本次修正亦持續關注螢光粉、冷媒等環境敏感物質之管理,規定處理廠在處理各項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時,應回收的冷媒月平均回收量,包括電冰箱發泡隔熱材平均每台應回收冷媒80公克、電冰箱冷凍系統平均每台應回收冷媒37公克,及冷氣機冷凍系統平均每台應回收冷媒300公克。至於螢光粉月平均回收量則為:CRT電視機每台應回收6.85公克、CRT監視器每台應回收3.2公克,未能達到規定的回收量,環保署將依違反情節處罰,違規嚴重者,將停止認證補貼。

環保署強調,稽核認證作業手冊的修正,其目的雖是強化稽核認證程序、確保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妥適處理及稽核認證量之準確性,但最終乃希望能輔導業者做好廠務自我管理、同時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達到政府與企業、環保與經濟雙贏的目標。

修正草案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民眾及業者可自行至網站查閱,並歡迎各界提供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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