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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掩埋場封閉復育工程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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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7-07-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提到垃圾場,腦海中不禁浮現髒亂和在地居民反對抗爭的畫面,為消弭民眾對垃圾場舊觀的不良印象,環保署積極督促及鼓勵地方政府,就掩埋量已飽和或即將封閉的垃圾場,在停止使用後,研提復育計畫書依行政程序經縣市政府核定後,由該署提供經費補助共同協助進行復育工程,使過去人人反對的鄰避設施變成可供民眾日常休閒運動的場所。

垃圾場復育工程重點在於掩埋面整體植生綠化,並結合周邊環境改善景觀及減少二次公害,復育過程可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考量掩埋區仍有沉陷及沼氣排放收集問題,以最終覆土及設置二次污染防治設施工程為主;第二階段為待掩埋區達穩定後,配合地方環境進行植生綠美化外,更就工程技術、經濟及社會接受度等,詳予規劃為公園、運動場、休閒設施或其他用途,以求土地永續利用。

根據環保署統計,近年來核定補助地方進行掩埋場復育工程,自91年迄今,6年間已完成251場次的復育,面績亦達328.6公頃,其中91年度完成24場次66公頃、92年度完成59場次67公頃、93年度完成107場次73公頃、94年度完成20場次34公頃、95年度完成20場次40公頃、96年度完成21場次48.6公頃。垃圾掩埋場從一個令人厭惡,甚至避之唯恐不及的場所,經過有系統的規劃管理,轉變成一片綠蔭盎然,令人心曠神怡的休憩場所,使垃圾掩埋場址封閉後創造更多土地利用價值,回饋當地社區,環保署將持續推動本項工作。

垃圾場復育完成後之後續管理維護亦相當重要,為解決這些問題,該署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加強維護,或協調鄰近社區居民或民間團體、志工、義工等加以認養,共同維持復育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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