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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廠興建工程品質獲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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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工程處 ]

垃圾焚化廠雖然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但終究是一般大眾排斥厭惡的「鄰避設施」,為改變民眾的刻板既定印象,避免造成二次公害,環保署於推動垃圾焚化廠興建時,即全力監督施工品質及期程,以使焚化廠可維持正常操作,並提高運轉效率,目前營運中的台中縣后里、高雄縣仁武及岡山等三座垃圾焚化廠前後分別獲得工程品質優良獎章的肯定。

環保署表示,我國的垃圾處理已經成功由過渡的生垃圾送掩埋場掩埋,轉變成大部分由焚化處理,同時回收廢熱發電的焚化廠處理;目前已有十九座完工營運,其中環保署興建完成十座,前台灣省政府環保處興建完成三座,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及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各興建完成三座及二座,BOT/BOO興建完成一座,九十二年統計垃圾進廠處理量約五四○萬六、八○○公噸,發電量二六億一、六○○萬度;另八座施工中,俟九十六年全數完工後,將可有效處理全國家戶垃圾,有餘裕量時,尚可協助處理一般適燃性事業廢棄物。

目前完工營運中的十九座垃圾焚化廠,已使各縣市的垃圾處理問題均獲得妥善解決,是政府推動焚化廠的重大成效;其中台中縣后里廠於八十八年獲得全國公共工程品質優良獎,高雄縣仁武及岡山廠分別於九十及九十一年獲得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優良獎。另環保署負責發包的基隆市廠近日將提報參與行政院工程會辦理今年公共工程金質獎活動。

環保署表示,為有效監督目前興建中垃圾焚化廠施工品質,除依行政院工程會相關規定辦理施工查核,另訂定「環保設施工程施工查核作業要點」,對於興建中焚化廠及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的相關環保設施工程等,於每月、每季及每半年辦理查核,且於每半年查核時,委請專家學者赴現場了解施工品質,針對查核缺失要求施工廠商限期改善及追蹤,以確保施工品質合乎標準。對於施工中垃圾焚化廠造成民眾的不便及困擾,將持續要求廠商改善及改進,期使變成民眾生活的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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