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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制定電子交換作業規範,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流通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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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測
96-12-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環保署日前發布「環境水質監測資料電子交環作業規範」,透過共同交換作業準則,可快速整合各機關水質監測相關資訊,供政府機關、學術單位及社會大眾查詢。

台灣各水體的水質、水文監測作業分由各機關依職掌辦理,限於監測目的不同,監測數據缺乏一致性規劃或持續性維護,部分資料格式不相容或精度不一致,以致額外耗費人力與成本於確保資料格式轉換與內容正確性,限制了資料的流通及應用,甚至造成重複投入監測資源現象。環保署表示,為改善此一現象,自2004年起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畫」,積極規劃整合不同機關環境水質監測資訊,並已建置「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網」。

為整合不同機關、在不同水體所執行之水質與水文監測資料,過去邀集相關機關進行多次研商及無數次之現場訪談,針對資料交換時的格式架構、驗證機制及交換流程等內容不斷研究、修正,在各機關積極合作之下,終於完成「環境水質監測資料電子交換作業規範」,讓各機關得以透過該規範,迅速的進行水質監測數據交換,並順利完成相關分析應用,方便社會大眾查詢。

環保署指出,本作業規範係邀集農委會、水利署、各水庫管理局、自來水公司、台電公司、各縣市環保局及本署相關單位,共同研商制定。藉由「環境水質監測資料電子交環作業規範」,將透過網路電子傳輸,有效整合不同機關之水質監測資訊,不僅節省國內監測資源,並可節省以往交換資料之整理時間及印製龐大數量紙張,可說是水質監測資訊之一大突破。「環境水質監測資料電子交環作業規範」可由環保署「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www.epa.gov.tw/w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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