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制度94年起開始實施,已累積申報超過5,000件,其中68件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案件,經環保機關監督下已有49件解除列管(約占72%),幫助事業與土地所有人及早發現污染,釐清前後事業與土地所有人的整治責任。
環保署表示,為讓事業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制度更加完善,特訂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8條與第9條相關規定,要求30類公告事業於設立、變更、歇業及土地移轉等行為前,須針對用地進行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並導入評估調查人員場址評估、檢測機構分析與專業技師簽證等配套措施,共同提升整體執行品質。
環保署說明,土污法第8條與第9條制度執行迄今,累計申報案件已超過5,000件;申報業別主要以金屬表面處理業、加油站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為最多(約占51%);累計調查面積超過4,788萬平方公尺。歷年申報案件中,檢測值超過管制標準者計有68件,其中不乏某些事業在租用廠房前,因事前檢測發現污染情形,藉由用地調查及檢測釐清污染責任,同時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影響後續運作。因此,顯示本項制度確實可發揮預警效果,達到維護土地安全的目的。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為加強法規宣導,亦編撰有參考手冊、摺頁與海報,辦理法令宣導說明會,相關宣導品與活動內容可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網址為https://sgw.epa.gov.tw/public/default.aspx)下載。未來,環保署仍將持續推動事業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制度,期望藉由自主管理的方式,讓所有事業均能重視用地品質問題,瞭解事前預防大於事後整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