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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環保署呼籲國際共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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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俄羅斯國會在本(93)年10月22日正式批准京都議定書,這項延宕紛爭多時的議定書終於在127個國家批准下,將於明(94)年1月正式生效。

環保署張祖恩署長認為,由於地球溫暖化係工業國歷史累積排放溫室氣體之結果,基於公約「公平」、「合理」對等之原則,工業國應先負起溫室氣體減量之責任。張祖恩進一步表示,身為地球村成員,我國也願意在公約「經濟有效」「最低成本」原則來承擔共同但程度不同的責任與能力,並促進永續性經濟發展。

張祖恩表示,我國處在亞洲溫帶地區,依據氣候變遷政府間專家委員會(IPCC)2001年第三次評估報告指出,在氣候變遷的情況下,本地區將面臨多種衝擊,包括:糧食、水資源、海岸生態系統、公共衛生等。過去百年來,我國經歷了全島性的暖化現象,大氣溫度上升速率在攝氏1到1.4度之間,目前所面臨突如其來的旱災、水災等情況,亟可能與氣候變遷密切相關。

氣候變遷的議題牽涉相當複雜,環保署表示,亟需瞭解氣候變遷對海平面、水資源、產業、公共衛生、生態系統可能受到的衝擊,並依衝擊程度評估結果,及早規劃我國因應調適政策。惟單靠一國之力並無法達成,藉由參加國際互動的行列,才能為我國,也為維持全球生態系統的永續發展貢獻心力。

張祖恩進一步表示,京都議定書生效後,產業可能受到的管制衝擊最為直接,為降低可能的衝擊,環保署於今年特別整合產業、運輸及住商部門領域,辦理溫室氣體盤查管理、減量規劃、策略分析及試行推動等工作,以全面性評估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未來可能面對的挑戰。此外,環保署歷年來已經建置國家溫室氣體清冊資料庫,編撰「國家通訊」,恪盡公約締約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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