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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重申碳交易平台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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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
112-06-16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

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某碳權交易平台上市,該公司網頁亦宣稱將結合環境部等相關官方單位共同合作乙事。環保署特別強調,從未與該公司接觸,更無合作事宜。環保署重申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的規定,有關碳交易平台事宜,將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指定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碳交易事宜。此外,環保署正就交易平台帳戶管理、扣減、額度移轉與交易之對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研定相關規定,預計今年下半年提出。

環保署呼籲,企業面對國際減碳趨勢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重點排放源等,並據以規劃採行減量措施,盡可能降低生產活動的排放量才是具體減量行動,而利用碳交易手段來抵減是最後手段。環保署強調有法律規範的碳交易平台,才能讓業者安心減碳,同時務實地與政府共同攜手邁向淨零排放之路。

為使民眾或企業能獲得正確減碳資訊,環保署已設有「氣候公民對話平台」(https://www.climatetalks.tw/)提供中文及英文資訊;今年6月6日再成立減碳專線(02)2322-2050及電子信箱netzero@epa.gov.tw,由專人解答。民眾或企業對於碳盤查、查驗、碳費徵收,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碳匯、碳交易等相關議題存有疑惑時,均歡迎來電或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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